问题 | 法拍车有抵押法院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司法拍卖的车辆有抵押的,法院可以对车辆进行拍卖,但拍卖所是的款项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权,然后再偿还其他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一、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有什么作用? 房屋抵押权为他项权利,对外效力表现为房屋本身及其相关的其他财产权利产生影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债权人是否能用债务人物品抵债 如果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债权人可以用债务人的物品抵债,但是如果是物品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等,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不可以直接以物抵债,需要与抵押人或者质押人协商将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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