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韶关市民保保哪些疾病 |
释义 | 此处以韶关市民保22版为例,其保障内容所对应可保障的疾病包括: 1、医保内医疗费用保障,不限制疾病,只要被保险人是因为疾病或意外而接受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医保内保障的医疗费用,经过韶关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保内自付费用可按照约定进行报销;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所保障的高额药品适用的疾病包括: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肝癌、胃癌、乳腺癌、胃肠道间质瘤、甲状腺癌、淋巴瘤、白血病、前列腺癌、卵巢癌、鼻咽癌、尿路上皮癌、多发性骨髓癌、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意义如下: 1、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2、是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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