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役军人法律适用权益保障 |
释义 | 企业事业单位应贯彻国防要求,为军人和军用车辆提供优先服务。现役军人享受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优待,残疾军人享受特殊待遇。义务兵的信件免费邮递。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和退休人员也享受相应的优待。 法律分析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拓展延伸 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的法律保障 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的法律保障是指针对退役军人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国家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退役军人的就业权益,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其中包括就业优先政策、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支持、职业介绍和推荐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通过法律保障,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到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同时,这也是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尊重和回馈,体现了社会对军人贡献的认可和关怀。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的法律保障是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军民融合的重要举措之一。 结语 通过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的法律保障,国家为退役军人在就业过程中提供了必要的援助和支持,确保他们享受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这些政策包括就业优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支持等具体措施,旨在促进退役军人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这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回馈,也彰显了社会对军人贡献的认可和关怀。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的法律保障是国家实现军民融合、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三条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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