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两次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2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只能选择后者。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二、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协议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只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需要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孩子的还要提交孩子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三、异地办理离婚可以吗? 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者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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