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上海户籍嘛 |
释义 | 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条件 1.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首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或医院外来护工参保缴费。 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有个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复印件; 4、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本人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另需携带:①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②本市居民的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医院外来护工首次缴费的,另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上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解决就业登记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拥有本市临时寓居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寓居的基本要求。其登记解决流程是: (一)符合灵活就业登记要求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限定,到指定地点解决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二)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寓居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资料照等手续,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解决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三)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要求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子。 (四)来沪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再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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