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凉山州冕宁县关于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四川省规定,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妻,女方可延长产假60天,男方可休护理假2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方面,怀孕未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享受42天产假。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分析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凉山州冕宁县实施的产假政策有哪些具体规定? 凉山州冕宁县实施的产假政策具体规定如下:女职工享受产假期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产假和产后假。产前假为15天,产假为98天,产后假为15天。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女职工有权申请延长照顾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80%。产假结束后,女职工有权享受哺乳假期,每天1小时,至宝宝满1周岁。此外,凉山州冕宁县还鼓励企业提供更长的产假期,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以上是凉山州冕宁县产假政策的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凉山州冕宁县的产假政策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产前假、98天的产假和15天的产后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产假结束后,女职工还有权申请延长照顾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可享受基本工资的80%。此外,凉山州冕宁县鼓励企业提供更长的产假期,并提供相应的经济补贴。以上是凉山州冕宁县产假政策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