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有谁指定监护人 |
释义 | 精神病人自己不可以指定监护人。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的,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由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一、开监护人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民法典》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结婚后监护人是否需要变更 《民法典》中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所以,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 一般说来,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孩子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关于孩子监护权争议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说起来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现有法律并不完善,所以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监护人,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这是让法院确信必须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关键所在。当然,能在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证据搜集和处理相关诉讼事务,会极大减轻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负担,并且也会提高胜诉几率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