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究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本质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指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职务权利等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包括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及刑法单独适用的犯罪。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计算点根据判决执行、刑期执行完毕等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如何的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如下: 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附加刑,具体为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 三、政治权利剥夺什么时候开始 政治权利剥夺的时间计算点是: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 2.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结语 政治权利剥夺是一种附加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权利,同时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领导职务的权利。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包括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计算点根据判决执行的不同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九条 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