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怎么执行? |
释义 | 探视权人应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执行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探望权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孩子探望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拥有相应的探视权。 二、中止探视权起诉状怎么写? 写中止探视权起诉状: 1、标题应当写民事起诉状或者起诉状; 2、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 3、写清楚中止探视权的诉讼请求,即是请求判令中止被告对原被告双方子女的探视权; 4、写明事实与理由; 5、由原告本人签字,以及注明起诉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女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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