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4、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5、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