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养费,但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并未规定,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标准。一般可按照父母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