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有力的证据是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出现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以下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的实际履行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记录;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 5、劳动者相关工作打卡记录; 6、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