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十级伤残赔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厦门十级工伤赔偿项目: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他。 厦门十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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