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规义务的四个特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义务是指社会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法定性。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的社会义务,不能成为法律义务。义务的法定性表现在法律义务的形成方式上。 第二、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都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义务不同于其他义务:法律义务的强制来源于国家,法律义务的强制力量来自国家的强制力,不履行义务将受国家强制性制裁,剥夺生命、自由、金钱等。 第三、从属性。法律义务总是从属于法律权利而存在,体现在:1)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内容由权利人的权利内容决定。2)义务的履行方式和程度由与它相对应的权利所决定。 第四、必为性。义务主体必须认真如质完成对法律义务的履行,或以作为或以不作为方式作出。这与权利的行为自由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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