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贿罪新的立案标准是: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3、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