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 的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以 立案 。 2、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虽然不在5千元以上,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予以立案: (1)因为个人受贿的行为使得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个人故意要挟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个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数额在两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有坦白情节的,可以适用 缓刑 。 3、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