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办理出院会继续算钱吗 |
释义 | 是不会再产生费用的,不会继续扣钱。病人在住院期间应该产生医疗护理住宿费用,回家休息几天才办理出院的情况,周末系统无法结算,或病人有事先回家的,医院都不会扣去多于的医疗费用,只要没有打针开药没在病房占着床位,医护人员没有对病人进行护理的;都不会有产生医疗费用的事。 如果和医生约定了出院时间并出院,但是没有结算医疗费用,收费清单会截止到你和医生约定的日期,超过一定时间医院会电话催促尽快结账,另外跨年未结账会对你的医保造成一定的影响,未结账期间再次住院并产生费用,请按顺序结账,否则可能变成全自费而不报销。如果没有和医生约定出院时间,自行离开且不接医院电话,出院时间和账单也会截止到你离开的当天或后面一天,然后你的管床医生就会被收费室隔三差五打电话催缴,你也会被管床医生隔三差五打电话催缴。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 1、如果你有医保或社保,那你这次就无法享受报销,无法再次入院。 2、如果你是自费,而且住院费交够了,那你多余的钱没法返还给你。如果不办理出院手续,无法退还多交的费用,且一般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发生意外,有了出院结算的手续,也好处理,以防万一。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2、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_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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