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律不得经商是谁说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明确指出,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法律依据: 《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 二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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