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家庭纠纷中应对家庭暴力有以下做法: 1、面对家庭暴力,要敢于在第一次的第一时间就进行强烈的反抗,在事后对其进行言语上的教诲,要让过错方认错并保证以后不再,要知道忍让只会让暴力不断循环和不断升级。 2、如果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他再次不悔改,再次发生家庭暴力,就要及时通报双方家人,特别是双方父母,取的双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让他们也进行对实施暴力的人进行教诲,不要害怕说家丑不外扬,这样只会助长他实施暴力行为的气焰。 3、屡次教诲都不改正者,就要争取对方工作单位、妇联、工会、居委会或村委会、政府基层组织的帮助,及时对施暴者进行正确的思想疏导,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 4、必要时及时向110或者公安部门报警求助,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5、对方不思悔改,屡次施暴,确已无可救药时就应果断离婚。离婚之前要收集对方进行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对于离婚起诉时会更为有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