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新证据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新证据的法律规定 一、普通诉讼时效(一)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二)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二、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三、最长诉讼时效(一)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二)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一、信访与行政诉讼时效 一、普通诉讼时效(一)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二)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二、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三、最长诉讼时效(一)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二)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二、如何推翻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通说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起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方式:(1)自申请之日起60日;(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可随时起诉。 三、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笔者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起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方式: (1)自申请之日起60日;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可随时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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