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半年后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离职半年后还可以要求赔偿,还是在诉讼时效之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职需要注意如下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于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综上所述,工作半年已辞职未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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