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索赔? |
释义 | 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可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赔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因为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一年以上了,仍旧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超过一年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和劳动关系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权益的不明确。然而,如果您能够证明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并且能够证明您对雇主作出了贡献,您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和指导。请注意,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支付每月二倍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经济补偿是否适用取决于法律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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