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频繁被罚款,公司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合法的公司罚款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要求代扣的抚养费等。若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支付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一般的公司的罚款制度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是可以扣工资的,比如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明显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公司罚款制度违法,劳动者应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扣工资,但需有明确证据证明员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如用人单位有违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法定情况外。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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