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可以向 户籍所在地 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 居民身份证 和户口簿;经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户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居民身份有效证件;大病医疗诊断书及必要的病历资料,当年已支付医疗费用的有效收费凭证;已参加 农村合作医疗 的申请人,提供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报销凭证或补助凭证;已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互助的申请人,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补助凭证、单位 报销医疗费 的凭证和其它医疗补助证明。 法律客观: 《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