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市区范围内全面实行。四县一市如何实行,由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学校对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起始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学生)的学区内成套住房信息进行登记,作为当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比对依据。凡是已经登记入库的成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能再作为其他户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依据。 学生被学校招生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自当年一年级起锁定6年,七年级起锁定3年;转入就读时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学段内中途转出的,家长可以向学校申请解除住房锁定;休学1年的,锁定时间延迟1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