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罚金罚款能抵企业所得税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补充通知》填报说明解释:“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一、国家赔偿利息计算法是什么 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来计算利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计提个体经营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具体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准予扣除项: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税金是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资本性支出、被没收财物、支付的罚款、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各种赞助支出、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三、侵权诉讼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权诉讼财产赔偿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财产被侵权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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