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确定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收集、筛选“一案双查”线索,提请执行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与监察机构会商;监察机构收到涉执行举报投诉的,也可以作为“一案双查”线索与执行机构会商。
 一、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的庄严,并做到:
 1、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
 2、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
 3、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二、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条 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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