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买卖需要前任签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离婚后并没有办理手续,那么双方即使不是夫妻,但还是共有此房产的产权,卖房的时候需要双方同时签字。 要看房产是否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即使没有离婚卖房的话也不需要对方签字,但是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买的房产,离婚后如果依据离婚协议书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卖房时就不需要对方签字。 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可以处理,原则不需要前夫配合签字。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经离婚后,无论是协议离婚的还是诉讼离婚的,也就是说双方协议房屋归当事人所有或者法院判决归当事人所有的,都需要先办理变等登记,变更到当事人个人名下之后再进行出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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