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且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的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第二条 必须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且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的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