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带薪年休假的制度?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系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综上,劳务派遣人员应适用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依法享有相应待遇。 二、带薪年休假怎么计算 1、工作时间计算 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将累计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跳槽人员休假 以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计算 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需要指出的是,广东省则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如应届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不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对于以前已经有过连续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又再回到学校攻读更高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当认可其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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