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判三缓三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但是自判决之日起三年内如无新的故意犯罪,或无余罪被发现的,除过失和正当防卫外,将取消原来所判的三年刑事处罚需要坐牢的。无论何种刑罚,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是一直要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