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条款不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最后,如果一方坚决不肯离婚,另一方就要起诉离婚。 其次,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但一方不按约定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起诉的主要流程如下: 1、起诉方应当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需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写好起诉状之后,当事人应当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是怎么起诉的 起诉离婚是双方不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的一种离婚方式。起诉离婚应当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管辖法院是被告一方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其住所地不一致的,管辖法院为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就可以携带起诉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状中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应的事实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 二、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所需要的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以下两个情况的,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1、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等证件;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对于诉讼离婚,其当事人带离婚起诉状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其当事人要携带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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