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强制履行 |
释义 | 不一定,应根据租赁合同内容所涉及的主要义务进行具体判断,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某些合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事实上根本无法履行,或者不适于强制执行的,则不能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二)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抚养费不给的能否强制执行 抚养费不给的能够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在法院判决后,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直接抚养方就可以根据生效的判决申请法院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是哪些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法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强制执行的流程有以下几步: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台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 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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