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一般来说,要求当事人以合理方式,对合理方式的认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文件的外型。“文件外型须予人以该文件载有足以影响当事人权益之约款之印象,否则相对人收到该文件根本不予阅读,使用人之提请注意即不充分。”也就是说,订立免责条款的文件应足以使当事人明白其性质,认识到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文件的外型未作到这一点,则其中的条款不能被视为订入合同。 (二)提请注意的方法。提请注意可以采取个别提请注意和张贴公告的方式。 (三)清晰明白的程度。即提请注意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必须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否则,不得作出对相对一方不利的解释。如果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使用的字体过小、打印不清,或位于合同书中不易被注意的位置,也不能认为是清晰明白。 (四)提请注意的时间。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订立之前出示,提请注意也必须于合同订立之前完成,如果是在合同订立之后出示,除非相对人予以认可,否则不能认为订入合同。如商品房销售商在预售合同订立后作出的有关免责事项的规定,即属此类情况,除非购房者予以认可,否则,不能成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提请注意的程度。提请注意应达到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如果免责条款中有常人不知晓的术语,订立者应作出解释。 一、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方面 第一次签合同需要注意: (一)、核实确认对方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签订书面合同; 2、以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 3、倒签合同应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要条款应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必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包装方式应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必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必须确定一定的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应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2、订购时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使用; (五)、跟踪管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合同等授权文件。出具时,应注明合同对方的名称、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并在业务结束时及时收回; (六)、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集体、第三人的恶意串通利益、人身伤害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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