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办理按揭手续后就可以拿到不动产证吗 |
释义 | 房屋办理按揭手续后,不动产证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卖? 夫妻一方去世,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就能够将房子卖掉。具体流程为: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存量合同;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二手房该如何过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过户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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