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出质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可转让的合同债权作为抵押品,债权人掌握该债权作为债务人履行支付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责任履行完毕后,抵押品必须归还。在中国,只有合同债权可以作为抵押品。债权出质是指以可转让的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质权通常指质押,即债务人或第三方将某项财产的占有权转让给债权人,并由后者掌握该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归还。在我国,可以设定质权的债权仅限于合同债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