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土地承包合同备案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 办事指南 土地承包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中心一楼一区10号务窗口 (四)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96166-111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向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10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初审不合格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待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第二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期限内下达备案文件,并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在承诺期限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书面决定书,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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