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未清偿的欠款,借款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将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扣押和拍卖以清偿欠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债权证明文件和欠款清单等有关材料,并说明被执行人已经拒绝履行或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保全法》第十三条:“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扣押、拍卖等措施,依照法定程序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或者请求依照约定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借款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