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和解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
释义 | 民事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当记录并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果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当事人不履行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分析 民事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拓展延伸 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如何界定? 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和解协议一般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内容。然而,如果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或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此外,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还受到协议的形式要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进行判断和界定。 结语 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和解协议一般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内容。然而,如果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或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进行判断和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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