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2、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3、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4、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交多少钱 一、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2、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二、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三、遗嘱人提供的遗嘱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2、遗嘱人提供的无修改、补充的遗嘱,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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