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18岁以上或16岁以上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必须首先满足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使法律行为有效。因此,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十六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理性健全的正常人。精神障碍、失去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或见证人。 3、能够独立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理解遗嘱内容和语言的人。一般而言,盲人、文盲、不懂遗嘱语言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因为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利害关系。 此外,代书遗嘱中的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的要求,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