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在上海工作,有上海户籍,父母退休后户口可以迁到上海?吗 |
释义 |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退休的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无论是否结婚,可以投靠户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户。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在子女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可以的,当事人已经退休的,可以投靠户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户,与其是否结婚是无关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三、关于老人投靠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扩展资料: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结语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退休的当事人可以投靠户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户,与其是否结婚无关。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迁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回沪落户。具体办理方式包括夫妻双方为外迁人员的、无子女的、外省市无子女被注销户口的等情况。扩展资料中还提到了不同情况下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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