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核定方式补收,就是在社保基数改变后对没有缴纳费用的当事人进行补收费用,每年社会保险的购买基数是不一样的,是根据最新的社评工资来的,每年在6、7月份劳动局公布了最新的社会平均工资之后,就需要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需要对之前几个月份缴纳的费用进行补收,补足到现在的基数,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后,基数中间的差额部分就是需要补足缴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