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提前退房? |
释义 | 租房合同可以在符合八种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终止。这些条件包括协商一致、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迟延履行债务、违约行为、承租人损坏租赁物、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些条件解除合同。因此,租房合同在未到期之前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法律分析 可以协商先协商。不行,看以下: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你可以提前半月通知房东解除合同,那么,不算违约; 2、押金一般是防止房屋损坏,水电费用未交而收取的,房东扣押金是不合法的; 3、如果合同并无此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种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合同没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租房合同在符合八种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终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提前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则不算违约;房东扣押金而不退是不合法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时,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不退。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但《民法典》也规定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条件。因此,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租房合同未到期是可以提前终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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