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成年犯罪要如何量刑?
释义
    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一、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2: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