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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整体租赁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释义
    整体租赁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区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意义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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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