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什么意思 1、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不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三个量刑幅度。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以其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作为“法定刑”;如果只有单一的量刑幅度,即以此为“法定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1、犯罪时当事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当事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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