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为其正常劳动,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女职工享受固定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3、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60天产假,因此现行产假为158天; 6、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的,享受42天产假; 7、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用人单位会给她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 8、对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9、女性产假期间,男性也可以享受15天产假。可以一次服完,也可以分几次服完。 10、还增加了育儿假,雇主每年给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妻双方10天育儿假。当然,育儿假不能和产假一起休,但是如果单位同意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