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国家规定是产假98天。贵州政策规定,男方有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期间,男女双方待遇不变,视作出勤。 二、相关法律规定: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