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目前长沙小学入学的顺序: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无房无户。对于挂靠人才市场等集体户口的家庭,如果孩子或父母一方确实在长沙居住工作,是可以按有房无户(第二类)来入读的。这一类孩子入学,提前准备好资料:学生照片、租房合同、无房证明、户口本、学生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即可报名入读。但如果只是把户口挂在了长沙,而父母和孩子没有在长沙居住工作的“空挂户”,就无法在长沙就读。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禁止6种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招生中,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本意见规定时间以前进行招生;借助中间方通过组织考试、竞赛或培训等形式选拔生源;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委托小学推荐优秀生源,组织小学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 |